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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下午1點3x分左右 我正要回到南英商工....
一時為了貪快...
被警察攔了下來= =
開始叫我拿駕照嚕~
然後查我的資料
開始寫罰單嚕~
違規事實:騎乘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..
舉發違反法條:第48條第1項第2款
違規地點:中正路 忠義路口~
要被罰6百@@
我好衰阿~;~ 心情原本不錯盪到黑暗地帶...
同學朋友們千萬別跟我一樣呀!!!! 6百可能對你沒影響 說不定不是自己賺的
但是如果是父母給你的那你可得受到良心的譴責啦~;~ (because 我將會如此= . =)
附註:今天是我人生第一次被開罰單 and 心情非常的嘔~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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